去年十一中槍健仔擬認罪 寄語港人「唔好放棄堅持到底」

去年十月一日,有警察在荃灣近距離向抗爭者「健仔」開槍,實彈擊中其左胸,事主一度危殆,自此「十月一槍殺人」成為香港人抗爭口號中的一句。一年過去,「健仔」曾志健昨午提堂,他於開庭前表示擬承認暴動罪。

去年十月一日,抗爭者發起「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活動,於全港多區「開花」反抗暴政。當日,荃灣有警察向抗爭者擊發實彈,為反修例運動中首次。從城市大學編委會所拍攝的片段可以看到,一名手持防暴槍的防暴警察拔出左輪手槍脫離同袍向抗爭者衝擊,並曾腳踢抗爭者,其後朝反抗的抗爭者胸口擊發其左輪手槍。中槍的抗爭者倒在地上被制服,另一名嘗試上前察看中槍者傷勢的抗爭者亦同時被撲倒在地。其後兩人,即「健仔」曾志健及理大博士生邱宏達被控以暴動罪,健仔亦被加控兩項襲警罪。

昨午,兩人於灣仔區域法院提堂。開庭前,健仔曾向傳媒透露考慮承認暴動罪,認為認罪是最好選擇,惟他並未有就另外兩項襲警罪透露答辯意向。最後,他呼籲香港人「唔好放棄,繼續堅持」。邱先生則未有透露答辯意向。兩人獲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准許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下午2時半再訊。

除了面臨區域法院最高可達七年的監禁刑期外,健仔較早前入稟法院就香港警察對他造成的人身傷害索償,他的法援申請亦於較早前被拒。健仔指,入稟為的就是就警察武力是否合適作裁斷,現法援署以「本署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為由拒絕批出申請,猶如未審先裁。健仔已就申請法援一事向高等法院上訴,案件於下周一閉門審理。

攝: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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