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上訴案律政司上訴得直 律政司促網絡供應商移除相關內容

律政司去年針對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下稱《願榮光》)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聲稱要藉此禁制不法意圖以任何方式傳播有關歌曲,又向法庭提供多段不同版本的《願榮光》YouTube連結,惟最終被高院駁回申請,高院拒批禁制令。

律政司其後不服決定提出上訴,獲批上訴許可,高等法院上訴庭於去年12月及今年2月先後開庭聆訊,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早前在陳詞時指,現今社會武力並非唯一推翻政府手段,散播謠言、假消息等或是更有效武器。又稱《願榮光》能夠凝聚人心推翻政府,更曾被誤當國歌887次,甚至多次在運動賽事上被誤用。律政司強調禁令不會限制合法行為,例如洗澡時唱歌不會違法,亦將「新聞活動」及「學術研究」列入禁令的不受限行為。其中有可自由提出申請的條文,亦使任何受禁制令影響的人士或任何日後受影響者得以向法庭提出申請。

上訴庭指,法庭受行政長官根據《國安法》第47條發出的證明書約束。而根據證明書,禁制令涉及的刑事行為構成國安風險,須馬上制止,接納行政機關的評估,單憑檢控明顯不足以處理嚴重的刑事問題,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協助刑事法律,維護國安,上訴庭經多月考慮後,於今天(8日)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頒下臨時禁制令。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傍晚於律政中心見記者,林定國表示歡迎法庭判決,會盡快公布整個禁制令的確實內容,下一步會依據法庭判決與相關供應商溝通,要求移除相關內容。被問到若有網站不遵從,會否「封網」,林定國回應指網絡供應商有公開表示願意遵從香港法院的命令,相信沒有任何合理理由懷疑他們會言而無信。林定國強調禁制令並無製造額外或不合理限制,禁制令亦不會影響正常新聞採訪及學術活動。

記者下午7時登入YouTube搜尋被禁制歌曲,仍可找到相關影片,而網絡音樂平台亦暫時未有將歌曲下架。

0則留言

留言

Login

Welcome! Login in to your account

Remember me Lost your password?

Lost Password

WP2Social Auto Publish Powered By : XYZScript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