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懲教人員指阿十非自縊亡 邵家臻去信要求保留閉路電視

早前懲教署發佈消息指,一名越南裔男子於小欖精神病中心還押候審期間,以長褲纏頸自殺亡(詳見和你報另稿)。早前林國璋牧師前往葵涌公眾殮房為阿十(Le Van Muoi 黎民十)認屍,遭3名重案組警員及4名懲教署職員質詢,林牧師表示從未在認屍時見過如此陣容。

今日,林牧師聯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張超雄,以及深水埗區區議員何啟明就阿十的事件召開記者招待會。林牧師表示經法醫詢問下,懲教人員承認涉事房間有閉路電視,並且有職員每15分鐘巡查一次,形容阿十是以「用條褲綁住自己條頸」,而不是早前公佈的上吊。

邵家臻表示,就閉路電視一事已正式去信要求懲教署保留事發片段,同時希望閉路電視不會巧合地失靈甚至片段無故消失。而他亦透露正與律師商討要求法庭展開死因聆訊。

有關阿十的後事,邵家臻表示詳細內容會於網上發佈,預計公眾追思會將假殯儀館舉行,而林牧師會將阿十的骨灰帶返越南,交予其家人。

阿十一案引起公眾對警方向露宿者濫暴的關注。人人生而平等,露宿者亦是香港的一份子。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毫不影響其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反之,倘若有人恃強凌弱,欺侮勢弱言輕的露宿者,揶揄他人「住公屋有乜嘢地位」,這才是敗壞我們所珍而重之的社會價值的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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