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無簽證赴台無期 繼續挪用公帑住安全屋

旅台港人情殺案疑犯陳同佳,從去年10月洗黑錢罪名刑滿出獄開始,對外宣稱有意赴台自首,但期間以「台灣大選政局不穩」、「武漢肺炎全球爆發」、「普通話溝通困難」以及「未能網上申請簽證」等多項理由,距今一年仍然身處香港,居於由納稅人贊助及香港警察營運的安全屋中。

死者潘曉穎母親早前提出限期,指陳同佳必須於10月23日前赴台自首,否則絕不為陳向法官求情。如今限期已到,陳同佳仍未上機赴台。

一直以監護人身份協助陳同佳打點大小事務的北京市政協委員兼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早見傳媒表示,不是陳同佳拒絕赴台自首,而是至今仍未能取得簽證,因而無法在限期前起行,望潘母明白及理解。

其實早於去年10月22日,台灣當局建議以2016年香港石棺藏屍案為例,將陳帶回台灣,但港府回應指需要比執法機關更高層次者達成共識後方能執行,而台灣當局表示「沒有拒收」。

2016年石棺藏屍案,涉案疑兇潛逃台灣。同樣在沒有逃犯引渡條例之下,台灣警方配合港方要求,拘捕潛逃台灣的疑犯,然後於台灣桃園機場將疑犯轉交香港警方,最後疑犯在香港警方陪同下從台灣帶返香港,成功歸案。

旅台港人情殺案雖然證據確鑿,疑犯更親口承認犯案過程及動機,卻因為種種不邏輯的理由,引述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的說話:「香港讓殺人犯趴趴走,香港人民受得了嗎?」然而如此荒誕之事,竟然在香港持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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