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慘劇頻生 政府各部門均有責

近年不少市民選擇於假日踩單車,上星期西貢奪命單車意外慘劇,完全反映政府當局與於單車配套上的不足。單在上半年,全港已發生過千宗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奪去9位無辜市民性命。釀成是次慘劇,運輸署、路政署等相關部門均有責任。多年來無論當區居民或區議員極力爭取改善西貢道路,並希望設立單車徑以方便居民出入。但現今政府往往推卸責任,市民苦苦等候足足8年,終在2016年成功爭取西貢公路改善計劃,並原定於今年完成工程。可是有關單車徑一事,一直未獲正面回應,未能解決市民以單車代步需求。當局是否寧願眼白白看見單車的交通意外頻生,也不願於改善計劃中考慮增設單車徑一事呢?

是次慘劇除了道路規劃上的過失,作為人民公僕的消防員亦逃不過罪責。身為接受嚴格訓練的消防車駕駛人員,主要職責為駕駛消防車輛,於一般情況下只需留車候命,以確保精神充足,務求令駕駛途中能集中及小心應付一切狀況。無可厚非是次外籍單車男慘劇的最大責任者必定為肇事消防車司機,但不代表該車主管及消防處並無責任。有片段顯示意外發生後該肇事車輛人員於車旁袖手旁觀,等候屬西貢消防局的增援車輛到場才進行拯救行動。按正常理解,由西貢消防局出發前往現場,最少需要5分鐘路程,亦有機會因道路擠塞而延誤到場時間。該車主管應以專業判斷現場環境狀況去發出適當的決定,作為負責拯救生命的公僕,意外發生後竟浪費救援的黃金時間,如此不當的決定會否因而令死者延誤獲救時間導致死亡?再者,消防處在這次意外後應否檢視現時駕駛消防車輛人員規格或要求,例如於某個歲數後不准駕駛大型消防車輛,以確保人員及市民安全。

其實過往亦曾出現消防處涉及嚴重交通意外事件,頻密程度並不樂見。在本年6月,一輛隸屬啟德消防局大搶救車在前往案件現場途中,於九龍灣宏照道及常怡道交界,與一輛載客市區的士相撞,導致的士司機乘客及4名消防人員受傷送院,事後駕駛消防車司機被停職調查。

撰:陸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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