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法案收留港抗爭者 條件有鬆有緊只批出難民資格

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H.R. 8428)已於較早前通過眾議院,目前正在參議院排期審議。此法案是美國第一份真正能援助香港抗爭者的法案,主要旨在讓法案落實當日已合法留在美國境內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暨抗爭者獲得「臨時保護資格」(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TPS)。

文本列明美國的其中一項政策是接納並保護受到中國政府迫害或侵犯基本人權的香港人。而根據法案文本,目前計劃給予港人的TPS能容許港人在美居留及工作十八個月,期間不得被遣返。除了申請人本身不得犯下與政治無關的嚴重罪行外(serious nonpolitical crime )及需要於法案落實(enact,即通過參眾兩院並獲得總統簽署,或總統發回後再次被兩院分別以三份二比數通過)前以合法途徑入境美國境內,TPS計劃幾乎沒有任何條件限制。而就援助抗爭者方面,申請人需要於抗爭中積極參與(have a significant role),即曾經身為活動組織者或領導人;曾經作為義務急救員、記者、提供被捕人士支援的法律人士及曾於去年6月9日到今年6月30日之間就反修例運動中被拘捕、被檢控和被定罪的抗爭者。

TPS計劃主要是給予一些受重大天災或武裝衝突的國家或地區的居民臨時庇護。一個地區的TPS地位每次的期限介乎六至十八個月,有關當局則會於不少於六十日前決定是否延續某一地區的TPS地位,否則地位將會自動延期至少六個月。

但值得留意的是,持有TPS並不能為獲得俗稱「綠卡」的美國永久居留權鋪路。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資料,TPS持有人可透過符合現有的移民資格獲得「綠卡」,但本來美國對批出移民資格較為嚴格,如無其他法案通過或行政措施推出,TPS持有人有可能在計劃完結後被要求出境。換而言之,TPS的地位有可能永續,而申請人仍然未獲永久居留權。例如中美洲國家薩爾瓦多,因2001年大地震而獲批TPS地位,迄今逾20萬人長期以TPS居美。

雖然TPS亦有成功「進化」的例子,例如利比亞人於1991年獲批TPS後終於今年經總統特朗普簽署法案(Liberian Refugee Immigration Fairness Law)後獲得綠卡。但特朗普政府一直在削減每年接收難民的數量,加上美國政局不穩,雖然援助港人暫時仍是民主共和兩黨共識,始終仍難保政權更替時美國會為了中國的利益而裁減對香港的援助。

加上TPS計劃門檻有高有低,計劃本身仍是好壞參半,例如抗爭者或需在短時間內準備入境美國以防法案突然通過,但相反法案亦可能遭遇阻礙而使得潛在申請人失去預算。另外,TPS計劃本身亦不具備明確的入籍路向,申請人可能居美生活數載甚或更短後因美國對華政策改變而被取消TPS地位。或者無了期的居美等候下一輪開放類似於利比亞的入籍安排,但亦可能像薩爾瓦多人一樣空等近20載。

或者對香港人來說,美國的吸引力很大。但就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H.R. 8428)所提供予港人的出路而言,這只是一個逃生艙而不足以成為一艘救生艇。但對於短時間內無法籌劃參加其他已公佈的救生艇計劃的抗爭者來說,出路多一條則是一條。另外,眾議院亦正在審議另一條同名法案(H.R. 7428),該法案則嘗試網羅更多學有所成的香港人,例如已於認可院校中獲得碩士或更高學歷的或於美國完成學士學位的香港人。因此,美國的救生方案此刻仍未完善,未來數月的政權更替及一年內的對華政策落實將會是港人能否搭上美國這艘救生艇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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