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喊冤還柙待判刑 家屬憂心淚盈框

11月27日,一名20歲青年被控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還柙至12月11日本周五判刑。

家屬情緒久久未能平復,接受本台訪問時更是激動。母親雙眼紅腫,顯然背後流過不少眼淚,晚上更是徹夜未眠。談及兒子日常言行舉止,母親以自豪的口吻述說被告的習慣。每天放學準時歸家電聯報平安,與朋友相約食飯亦非常有交帶,甚至將家頭細務打理得頭頭是道。 認為性格率直乖巧的兒子並不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故意縱火投擲汽油彈一事,兒子會因為膽怯而不敢做。

母親形容被搜屋當日狀況,形容當時甚感驚訝。一直以來兒子把房間打掃得相當企理,怎料有一天除了沒有收到兒子回家的電話,回家竟發現兒子房間非常凌亂,直至午夜12時才得知兒子正身處元朗警署。對於現在再沒有準時的來電,回家缺少了一個熟悉的面孔,雙眼隨即泛起淚光表示完全不習慣。現時兒子不在家中,無法如常照顧他,希望他嘗試適應,堅強支持下去。

父親雖然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但其眼袋足以證明每晚實在難以入睡。論及兒子被判罪名成立一事大感無奈,認為社會動盪並非香港年輕人的錯,而是香港政府的責任,社會的過失。對於會否提出上訴,表示需要認真考慮,認為一切事宜需要等待判刑後再討論,「宜家講咩都無用。」

二家姐與被告人感情深厚,自從弟弟被起訴開始終日提心吊膽,一來擔心弟弟會被判監,二來擔心案底影響前程。二家姐一直四處奔波為弟弟尋求出路,希望盡一切努力為其爭取公義。對於警方利用弟弟的良善純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底下帶弟弟回家搜證表示不公。認為當時弟弟定必非常惶恐,更不清楚自己當時擁有的權利。一直悔疚為何搜屋的家中空無一人,若非如此弟弟或許不會惹上官非。

對於被帶走調查的證物,二家姐強調不明白將$51作證物帶走是什麼道理。認為警方做法胡亂一通,「唔通話佢為咗呢$51話佢收人錢縱火或者襲警啊?警察作故仔會唔會亂得太離譜?乜都拎黎做證物。」

家人提及到壁屋探望時,被告看見家人亦稍有觸動。二家姐表示法庭判決不公,這個家更因而生活凌亂,為親人頻撲不堪。認為「唔單止我哋一家人係咁,全港好多家庭都係咁」,認為香港執法者相當有問題,導致一個又一個無辜青年被定罪。

其實被告突然要接受牢獄之苦,是因為事發時只有19歲的他先於街上談及縱火事宜,被身旁便衣警員以「有理由相信與案件有關」,再於沒有搜查令底下被搜屋,其後在警誡下供稱雷射筆用來「驅散警方」。基於兩度「禍從口出」,導致被判罪名成立,實際上被告是否作出傷天害理的事,法庭已不作考慮。家人對於被告的口不擇言其實大感無奈,如今被定罪雖然深深不忿,但希望被告因而學習做人慎言。

在香港,生活壓力相當大,每日於街上能聽見不少責罵他人的聲音,「你去死啦」等說話不少人更是常掛嘴邊。若以言入罪,隨意上門調查等成為日常,恐怕每天的被捕人數多得不堪設想。而警方的執法近年來有針對年輕人之嫌,例如常截查街上逛街的年輕人,對於青年身穿黑色衣服反應更甚。是次被判罪成的年輕人案發時只有19歲,又會否剛好是警方的目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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