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記者因國安法判刑2年 :我對軍政府下的司法機構沒有信心

今天,緬甸民主之聲電視台(DVB)駐丹老記者Ko Aung Kyaw被判處2年徒刑。

Aung Kyaw因報導緬甸軍隊在丹老對平民的暴力行為於3月1日被軍隊逮捕,罪名為軍政府新修訂的《刑法》505(a)「散佈虛假消息,直接或間接煽動針對政府僱員的刑事罪行」,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而歷時3個月之檢控及審訊程序當中,因軍政府多次介入而令Aung Kyaw不能聘請律師。

於判刑後,Aung Kyaw道「我對軍政府下的司法機構沒有信心」,並且放棄上訴權利。他的妻子Nay Chi Moe Htet亦在5月26日審訊結束後呼籲「即使提起訴訟,也應該根據媒體法進行報導,因為報導不是犯罪。」

於軍事政變後,包括 Aung Kyaw 在內有四名 DVB 記者被捕並起訴,而駐Pyay 的記者 Min Nyo 亦被軍政府判處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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