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控罪罪成 已還押逾19個月 今判囚40個月

圖:Meow

人稱快必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於2020年在街站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罪名,早前被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未經批准公眾遊行、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等11項罪名成立,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囚40個月,罰款5000元。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辯方稱被告為一名基督徒,有着真誠信念,但案在件中被告的言論,只見是巿井之徒的無邊謾罵,甚至把咒語延伸他人的下一代。對於辯方指出被告並非為了自己的利益,法官斥被告嘩眾取寵地要打擊建制派,狠評被告目的無非是想進入立法會,享受由政府公帑支付的收入、權威和社會地位,用政府錢打擊政府,反問如果這不是私利又是甚麼。

法庭判刑後,譚得志向公眾席大叫保重。隨後,譚得志的社交平台專頁更新了他對判刑輕重的看法。他形容判刑不重,因不是死刑,又形容判刑不輕,因冤獄一日也嫌多,更指會為此上訴,因判決影響了香港人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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