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權以言入罪 快必保釋被拒

早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還有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國安人員上門拘捕。首次提堂時被裁判官蘇文隆拒絕其保釋申請,今日快必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法官潘敏琦拒絕,還柙至11月。

保釋申請審理期間,快必一度向公眾席做手勢,遭法官潘敏琦阻止做,潘指責他企圖聯絡公眾席,更強調「我個庭唔允許你咁做」,言論不禁令人質疑,有人以「政治凌駕法律」。

港版國安法落實後,白色恐怖充斥全港,彷彿政治入罪比涉及人命的案件更為重要。香港的言論自由幻化成泡影,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切,被附件三的港版國安法喧賓奪主,凌駕一切。作為人類與生俱來的人權、自由彷彿已成虛無。

0則留言

留言

Login

Welcome! Login in to your account

Remember me Lost your password?

Lost Password

WP2Social Auto Publish Powered By : XYZScripts.com